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为响应国家“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信用档案”的有关规定,深圳、上海、杭州等25省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于2020年3月6日启动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联合公示平台,在平台成员内部相互承认并联合公示各自“行业黑名单”信息。
现25省市协会联合公示首批“行业黑名单”,共计166条机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名单内机构及人员均将依据各地协会制定的相关办法和规定,在25省市行业内部联合被予以同等禁业限制。详细信息可登录“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联合公示平台”(www.fdc-union.com)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二十五省市协会联合公示首批“行业黑名单”
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联合公示平台
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二十五省市协会联合公示首批“行业黑名单”